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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曲唱完,直到音乐停下来一阵儿了。台下还在那里摇头晃脑的跳了一阵儿,直到晃得没节奏了,这才明白人家已经不唱了。
邵姐看见这两个孩子唱的确实好,走上舞台拦住正要下去的两个人,对着下面问道:“他们唱的好不好?想不想再让他们唱一曲?”
“要!”回答声虽然凌乱,但是声音洪亮,人们确实喜欢听巴图他们唱的歌。
“来,一人一个花篮!”邵姐大气,直接用夜总会的名义送了花篮。
这叫抛砖引玉,很快一堆花篮就送了上来。巴图和远芳非常兴奋,这是在港岛啊,那个年代在普通内地人心中,还是比较高大上的地方,所以能在这里被人送花篮,自然高兴。
两个人商量了一下,决定来一首正宗的陕北歌曲,两个人在芭娜娜时候就经常在一起演出,所以会得歌都差不多。
说起来北疆普通话其实都带一部分甘陕口音,而陕北民歌最有代表性的无非就是那几首,其中远芳最喜欢的就是兰花花。
当远芳略微改变了一下发音方式,唱出原汁原味的陕北民歌的时候,全场静默。
“这东西好土啊!”这是所有人的第一感觉。要知道喜欢来迪吧的基本都是年轻人,而这一代人,大多都是出生在港岛的,对于内地那边的情况基本不了解。
要是换他们的父辈,爷爷辈,可能很多人都是出生在内地的,也行听过这个。可他们哪里听过啊?
港岛这地方属于经济和贸易中心,他们一出生接触的都是比较流行的东西,或者从父辈的唠叨里还零零碎碎知道一些故乡的东西,但是谁会往心里去?
可是这么土的东西,为啥就象小猫的爪子一样,挠的人心里痒痒呢?
“不行了,我的耳朵好像怀孕了!”一个少女尖叫了一声,随后就有人附和。
这倒不是夸张,虽然时代的发展让人们忘却了很多传统的东西,但有些东西却是忘不掉的,这里面就包括传唱了无数年的民歌。
而陕北民歌作为这其中的佼佼者之一,自然永远不会被泯灭。
于是,这个作为流行音乐代表的形式的夜总会,竟然在今晚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歌演唱会,而且到了后来,完全失控了。
那种特别好听的酸曲,竟然被要求一遍又一遍的重唱,看着一个个打扮比较非主流的青年,却唱着那土的掉渣的民歌,咋看着都那么不和谐。
“都他妈闭嘴,你们这群衰老是不是疯啦!”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,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,一个双臂满是刺青的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舞台,夺过麦克风对着下面狂喊。
邵姐赶紧走上台去,对着刺青男说道:“对不起杰哥,这两个孩子唱的好听,大家喜欢,所以都情不自禁的唱了起来,叨扰到你了吗?”
这个人是这条街上的混混,大家都喊他大哥杰,喝点酒之后总喜欢惹事,大错不犯,小错不断的。没人招惹。
而邵姐作为夜总会经理,自然对这样的人也得客客气气的。不然他整天来找麻烦,也是个麻烦事。
远芳躲到了巴图身后,唱的正嗨呢,结果上来了这么个东西,真把她吓了一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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