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昔日于魔族占领的小镇,他在断槐下,被她救下。
她一眼便看中了他,想要将他带回去。
如今在宗门大比上,即便师尊似乎没有认出来自己,却还是一口答应收自己为徒。
这说明了,无论何时何地,师尊总是能一眼看中他,总是能一眼就喜欢他!
魏宋在天光初亮的时刻,便醒来习剑,凌厉漂亮的剑锋刺破晨雾,他很喜欢现在的身份与院落,在这里,他可以一眼看到仙人的院落,仙人的院落夜里亮着的灯光,他也能看很久。
不再是怅惘地望着不知在何方的雾峰,现在雾峰就在魏宋的脚下,仙人就在他的眼前。
不,现在不应该叫仙人,应该是师尊。
少年轻轻抚摸腰间的牌子,那里原本挂着一个外门的木牌,如今换成了一个玉牌,清晰地刻着:雾峰第四百四十四号弟子魏宋。
玉牌下缘盖着一个小章,盘旋的细纹是一种特殊的篆体,写的是师尊的道号,朱白。
魏宋练到额头微微出汗,便停了,他喝了水,开始想,自己已经是金丹中期,等他晋升元婴,便可以取道号了,届时,他应该取什么道号呢?
十四岁的少年兴高采烈地遐想,最好是与师尊类似的,一看就是出自一脉!
所以师尊叫朱白,他是不是该叫赤黑?
魏宋将自己想得有些亢奋,又去练了一会剑,最后想到,弟子的道号可以请求师尊赐予,便不再想了,只专心想要晋升元婴,届时请求师尊赐自己一个道号。
那把平平无奇的乌木剑在他手中快如飞鸟,舞得飒沓似流星,天生仙骨的资质,令他一入仙途,进阶提升像喝水吃饭一般简单。
魏宋穿着新发的雾峰弟子制服,每做一个动作,都要检查一下有没有将新衣服弄脏,一点皱褶都要小心翼翼拍平,这件衣服令他想起了初见师尊那一天。
那天她在云端便穿的是青衫白纱袍,而如今,自己终于拜入她的门下,穿着与她相似的道袍。
他这件衣服似乎染色有些不好,青色过重,有些泛绿,远远看去,在雾气中,像一根笔直直的大葱。
春晓睡眼惺忪,懒散地扒在院子的葡萄藤下发呆,就这样看着一根大葱走到了院门外,探头探脑。
春晓习惯没事开着院门,她很烦敲门声,因为白日经常有弟子找她,笃笃笃个不停很烦,索性就敞开,大家一起来。
“进来。”她招招手,认出了那张漂亮得像是被天道厚爱的脸庞,是自己新收的小弟子。
第444号男主预备役。
少年活泼泼跨进来,身姿笔挺,背着一柄乌木剑,挺拔像根水葱。
一等家丁 替兄肏嫂(现代gl扶她) 荆棘玫瑰 成瘾【gl】 偏愛(NP) 你好,竹马 卖初夜遇上暗恋的女神(gl/futa) 天赐 《修仙之我夺造化》 朦胧的爱 九十春光(娱乐圈) 師尊飛升以後(h/師徒/囚禁/繁體) 朋友 温香软玉 女校狩猎(gl/) 拜金初恋[重生] 情深之依萍御男记 【快穿】绿茶女孩奋斗记 【古言】手抄卷 一颗星(H)
被继母逼迫,她走投无路,和神秘富豪签定协议嫁进豪门。婚后三年,富豪老公把她宠上天。只除了没有生下继承人。豪华别墅里,裴七七气愤地将报纸砸在男人身上这上面说我是不下蛋的母鸡,唐煜,明明就是你的问题。男人放下报纸,一本正经地赞同小妻子的话怎么能乱写呢,你分明属猪!唐!煜!她气得跳脚!男人轻笑有没有孩...
(都市热血小说)叶龙曾是世界上公认的文武奇才,所到之处,再强大的敌人也得望风而逃。然而,就是这样的叱咤风云人物却突然放弃耀眼光环,回到灯红酒绿的都市保护大小姐!他性格冷酷张狂,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!凭借惊人的本能和超人的智力,在繁华的天骄市上演一场激情四射的热血人生!PS本书读者群128492045(豆丹家族)...
元祖破天战诸界,青血染天万古流帝钟敲日震寰宇,一肩担尽古今愁!一个地球小子,得无上传承,他踏遍诸天万界,他会尽亿万天骄!他一点点的寻找地球先辈的足迹,焱灭鸿蒙界,炎帝已成了亘古传说,极道星辰界,秦蒙二字已成了禁忌,九源浑天界,罗城主已化为了不朽雕塑,荒古断天界,荒天帝已消失在万古时空中作者自定义标签豪门位面嚣张重生...
我是空间的旅人,时间的行者我追逐真理,寻觅起源我行走诸天,求真万界我是传道者,亦是冒险家。另外,我真的很凶,超凶(看封面)!声明1本书尽量走合理认知世界的路线,有自己的观点设定,不喜勿扰!声明2本书中的内容并不真科学,并不全合理,因为没有实际基础,纯属作者菌的蘑菇想法,作者也写不出全无bug的小说。...
当被清纯校花火辣女杀手御姐总裁绝美女老师争相纠缠!贺轩很烦恼帅,是一种病!我是校花的未婚夫,天下美女的未婚夫!传奇杀手龙潜花都,却不想惹上一身风流情债!...
新书从获得奇遇点开始宇宙深处飞来一座浩瀚无垠的大陆,从此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。同时陈荣火脑海里还突然出现了一本古书,按照古书的指引,他提前其他人三百年登陆到了新界。同样在书籍的指引下,在新界中,他的左手也变得不一样了。他从地下挖出一颗夜明珠,啪的一声,夜明珠被他捏碎,但是夜明珠的‘夜光属性’却留在了他手里。琢磨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