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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五分钟竟然还多了,韩宣看完整本《美国之大牧场主》只花四分多钟。
这种做法让安雅很羞恼,即使面前这个超级聪明的家伙是她男朋友,也没有让那份羞恼感觉减弱半分,因为这样会显得她很笨,大概只有跟韩宣在一起时候,才能从安雅脸上看见这么多丰富的表情。
明白儿子的做法相当欠揍,韩老爹躺在沙发上,开口说:“书写得怎么样,买回来之后我还没有看过。
假如还行的话,你就支持一下,当初那家伙跟我提到过找你帮忙,但是我给弄忘了,好像是四五个月前告诉我的,幸好现在记起来了。”
“……
还行吧,故事情节不算太好,但是文笔挺不错。
他在书里面夸赞你,说雪山牧场近几年来之所以发生那么大的变化,都是因为你的功劳。
把一些地方改改,应该会是本不错的书,可读性很高,不像有些书那样纯属爆米花,无聊时候吃一吃,其实并没有太多味道。
它跟《普罗旺斯的一年》比较像,能带给人安宁,假如忍住不犯瞌睡的话,也许会觉得挺棒。”
“夸我?
嗯,既然这样,那你就帮帮忙吧,我们牧场缺少文人,把需要修改的地方告诉我,等有空我去找他聊聊。”
眼见老爹态度瞬间大变,这让韩宣相当无语,他当然知道老爹更在意什么……
窗外传来野猪发出的叫声,不速之客猪斯拉被香味吸引,又跑来串门了。
这头超级大野猪,平时处于放养状态,没人去管它,整日吃饱了躺着晒太阳,无聊时候就去草原上逛逛。
老巴顿将它当成种猪,和闲来无事饲养的几头母猪配种,野猪和家猪的后代天生具有优势,性格不如野猪凶悍,但是能长得非常大,肉质口感也比家猪好许多。
就这样一来二去,竟然被老巴顿鼓捣出个新的家猪品种,起名叫做雪山猪。
现在雪山猪的数量还不多,韩宣在猪圈里见到过那些大家伙,也吃过用这种猪肉做成的萝卜红烧肉。
猪斯拉可不管自己后代落得怎样下场,除非到了交配季节,不然它理都不理那些母猪,完全属于提上裤子不认帐的“荡猪”。
今天上门时机不算好,维尼听到这声音,立马就想起当初被野猪**的悲惨往事,顿时火上心头。
摇摇晃晃打开门,冷风吹进来,在韩宣他们的喝骂声中,卖力揍了猪斯拉一顿。
看样子喝醉后喜欢闹事的,并不只有人类,维尼醉酒后也性格大变,嚣张地将猪斯拉坐在屁股底下,把目光投向那只脸色格外精彩的大兔子,张大嘴巴打个瞌睡。
而那只名叫邦尼的超大兔子,此刻明显咽了口口水,喉结耸动。
它记得自己也跟维尼结过梁子,瞧瞧这张嘴,但心起维尼是不是准备吃了自己……
外面冷到受不了,体型跟条中等犬一样的邦尼兔,今天过来蹭暖气,生活在野外,长期不洗澡,它身上的味道简直骚气冲天。
韩宣不介意它来取暖,但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兔骚味,于是揪住邦尼耳朵,带它到浴室洗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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